企业公积金政策(6篇)

时间:2024-09-11 来源:

企业公积金政策篇1

(一)三大市场平稳运行。

——银行业。截至2011年3月末,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934.87亿元,比年初增加27.07亿元,增长2.98%,同比增加89.50亿元,同比增长10.59%;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94.36亿元,比年初增加18.30亿元,增长4.87%,同比增加52.12亿元,同比增长13.22%。存贷比42.18%,比年初提高0.75个百分点,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

证券业。2011年一季度全市证券业金融机构交易额267.15亿元,同比增加3.99%,新增开户数3905户,同比增加38.82%,利润总额2955.2万元,同比减少26.72%。

保险业。1-2月全市保险业金融机构总收入4.9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0.97亿元,增长16.94%。其中:人寿险保费收入4.09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21.73%,财产险保费收入879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19%。

(二)大力做好资本市场工作。

一是继续推动韶铸集团改制上市。目前该工作已全面启动,韶铸集团改制上市项目工作计划和资产重组方案已初步制定完成。二是积极协调解决仟邦企业上市所需安监、环监材料的审批工作,该公司在新加坡市场上市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我市第一家企业在海外市场上市融资工作有望在第二季度完成。三是积极推进在我市发行第一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工作,目前该工作已获得市政府同意,我局正协调相关单位制定我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方案,引导我市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四是进一步加大对资本市场的宣传培训力度,与南雄市政府联合举办了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训班,提高企业改制上市积极性。五是进一步调整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有计划、有重点的培育优质企业上市融资。

(三)推进地方金融市场加速发展。

一是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全面完成。经过半年的规范整顿,我市共有10家担保公司(其中2家为政策性担保公司)获得省金融办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圆满完成。截至3月末,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在保余额36441.9万元,第一季度,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共办理担保业务18笔,累计担保金额19640万元,其中政策性担保公司占全市担保公司在保余额和第一季度累计担保金额的比例分别为57.91%和87.98%,政策性融资性担保公司作用凸显。二是小额贷款公司铺开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全市共成立小额贷款公司4家(其中3家已开业),始兴、仁化等小额贷款公司筹备工作已经启动,其余各县(市、区)都争取在年内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截至3月末,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为8036.6万元,第一季度,累计投放资金304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作用逐步显现。三是积极推进村镇银行设立工作。我市第一家村镇银行始兴大众村镇银行开业筹备工作稳步进行,同时我市已向省金融办申请第二批村镇银行设立指标,进一步充实我市地方性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规模,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新的融资渠道。

(四)继续发挥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的帮扶作用。

一季度我局继续充分利用好1000万元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2011年第一季度,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共为2户企业办理了转贷手续,累计发放金额3816万元,充分发挥了帮扶中小企业的作用。

(五)认真做好政策性农房保险的续保工作。

我局作为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牵头单位,继续认真做好督导工作。2011年1月完成仁化县36843户农户的参保出单工作,确保仁化县政策性农房保险覆盖率继续保持在100%,为全市今年其他县(市、区)开展续保工作开了个好头。

(六)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改革金融服务工作。

加强与林改办、人保财险、农信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引导全市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等涉林贷款业务和森林保险业务,加大对林业发展的信贷投放力度的保险保障,全力配合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截至3月,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99笔林权抵押贷款(其中67笔为农户贷款),累计发放金额2.37亿元,贷款余额为2.16亿元,林权抵押面积40.3万亩;各保险公司共承保林木火灾保险面积共约81.9万亩,保费收入372.9万元,保险金额达3.6亿元。

(七)探索金融业改革发展。

为我市金融业持续发展,我局多措并举探索改革发展之路。一是加强调研学习,前往肇庆市金融局、云浮市金融局学习政府性融资工作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并借鉴其经验,形成调研报告。二是结合韶关实际,努力争取省扶持政策,积极申报省“十二五”金融重点项目,已申报广东韶关“三农”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和广东韶关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项目。三是与人保财险公司积极探索开展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拟通过保险保障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

二、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推动下阶段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大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努力做好“资本市场”这篇文章。把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一是充分利用其资本市场战略合作平台,形成推进企业上市的良好机制,加大培训宣传力度,促进企业上市。二是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探索发行准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三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推进产业投资基金、产权交易平台、早籼稻交割仓库设立工作。

(二)突出重点,继续发挥间接融资支持地方经济的重要作用。今年,货币政策已经由适度宽松转变为整体稳健,间接融资投放受限,银行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资金和政策,增加信贷有效投入,保持信贷平稳适度的增长。一是国有四大银行应继续履行970亿政银合作协议,发挥国有四大银行经济建设主力军作用。二是要因势利导,继续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资金流向重点行业和重点产业,限制对“三高一剩”项目的信贷投放,确保信贷资金投放结构更为合理、有效。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来韶设立分支机构,继续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设立工作,拓宽我市融资渠道。

(三)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探索开展农村政策性保险工作。联合保险公司进一步探索自然人公共责任保险、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计生家庭意外险、小额借款人意外险等项目,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稳定剂。

企业公积金政策篇2

关键词:国有企业;公积金;管理;措施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的发展历程

住房公积金全称为公众积累资金,它是公司运作资本之外的一项资金。企业的住房公积金是指本企业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归职工个人所有。

1991年,我国开始了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其试点的重点放在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过20多年的实践与探索,住房公积金制度已基本建立,成为提高职工购房能力,实现住房货币化分配的重要手段;它开辟了一个全新的、以个人住房融资为基础的住房资金来源,使住房建设有了长期、稳定的资金保证,为住房金融体系的建立特别是政策性住房消费信贷提供了基础;它采取的“低存低贷”原则,既建立了职工住房的自我保护机制,也建立了全社会的住房保障机制。

二、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相关制度政策及管理执行力度不够。自1991年,率先在大中型国有企业开始公积金试点以来,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先后出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和内部授权管理的指导意见》、《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十几个规范性文件,强调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强制性、互和保障性特点,但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违反住房公积金制度后,如何对企业及企业责任人的处罚,却没有具体条款。这反映出公积金制度还没有制订出一个完整的、适合国情的政策,而且由于缺乏政策的执行力度,将会严重破坏公积金制度的持续性和严肃性。2.企业把缴纳公积金当做负担。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竞争机制日趋成熟,网络信息普及,国有大中型企业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生产经营困难。设备的老化、生产技术的落后、产品的陈旧以及职工工资普遍较高、离退休职工所占比重加大等客观因素,使得国有大中型企业在新市场环境下缺乏竞争力。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上还存在住房公积金征缴不到位的问题,相当数量的企业出现逾期缴存公积金现象,欠缴或者少缴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了公积金归集额不稳定,降低了职工的购房能力和贷款能力。3.职工不愿意缴纳公积金。在通货膨胀不断加剧的大环境下,一些职工出于眼前利益考虑,不愿意从本人工资中扣缴公积金;有的甚至要求将单位应缴存部分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自己,而不愿意存入自己的“公积金账户”。此外,由于应缴人数和实缴人数差距仍然较大,受覆盖面偏低的影响,仍有相当多的职工在制度之外,得不到缴存公积金带来的益处,也导致了职工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的热情不够。

三、加强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措施

1.规范管委会运作,健全决策机制,实行资金计划管理制度。首先,按照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加强管委会建设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管委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制度,充分发挥管委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其次,实行资金计划管理制度,让计划指导各项业务工作。最后,资金管理部门,根据业务运行情况结合管理中心银行账户活期资金头寸和当月定期存款的到期情况等,对各机构提交的下月资金计划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判断;按照资金需求计划,做好各银行账户资金头寸调拨计划;并在满足各项业务流动需求的基础上,严格控制管理中心活期资金备付率,及时做出将当期沉淀资金转为银行定期存款的计划。2.强化归集,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的覆盖面。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是工作的重心,要形成“三抓三结合”的管理方法,即:抓宏观指导,把宣传政策与注重实效结合起来;抓承办银行,把支持配合与督促检查结合起来;抓重点大户,把促主动缴存与上门催缴结合。加大宣传力度,广泛争取社会的了解与支持。定期清户,掌握单位住房公积金已缴、未缴、欠缴情况,针对不同情况及时采取促缴措施;促承办银行抓归集,定期召开银行联系会,研究分析归集情况,提出归集措施,发挥银行的作用;建立完善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的微机管理系统,做到随时可以查询缴存情况。3.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全力支持职工购建住房。一是树立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目的的观念,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通过使用带动缴存等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二是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制度。健全业务操作规程,严格制度落实,建立管理规范、运作协调、高效便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机制。三是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有计划地开展风险管理培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风险。4.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核算制度,加强银行账户管理,防范资金风险。首先,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要修改、完善、统一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原则,明确有关核算规定和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核算,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其次,完善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自身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按缴存单位和个人建立完整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最后,规范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管理,按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确定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承办银行和业务经办网点,统一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设置,保证资金的集中管理和安全。5.加强培训,全面提升管理队伍素质。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高效运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习、机构分散学习、自学等形式,请内部业务骨干授课和聘请外部专家授课相结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宏观经济信息、存贷款利率管理、房地产管理知识、金融管理理论、金融管理案例、同业管理经验研究等,多渠道、多形式,全面提升资金管理人员的宏观经济形势认知能力,分析、判断业务发展趋势能力,同时将职工培训学习纳入对个人的年度学时考核,将各机构的资金管理工作纳入月度考核,使资金管理的整体能力得以全面提高。6.健全机制,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一是要建立有效监管体系,成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委员会,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领导。二是要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实施全程监督、常效监督。三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实行住房公积金年度审计制度,建立委托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检查稽核制度。四是要加强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五是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参考文献:

企业公积金政策篇3

[关键词]小微企业;政策扶持力;金融创新力;企业内生力;新常态

[DOI]10.13939/ki.zgsc.2015.34.223

解决小微企业的发展难题必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又要充分发挥政策扶持、制度创新等有形之手,需要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自身三方形成合力,共同鼎举小微企业走上一条健康发展之路。

1加大扶持政策的落实力:拓展小微企业生存空间的战略推手

面对全球经济复苏依然乏力,我国经济正值爬坡过坎之际,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结构调整优化的任务愈显艰难。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发展优势,诸如市场适应能力强、创业成本低、就业弹性大等特点,不仅是转型期内实现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的重要依托,更能为经济持续增长带来持久动力。著名的经济学家阿瑟?奥肯根据美国的经验数据,对失业率与国民经济增长的定量分析和总结得出如下结论:如果失业率下降1个百分点,总是伴随GDP增长3个百分点和产出缺口减少3个百分点。因此,大力发展小微企业是经济新常态下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大战略举措。

近年来,随着国家相继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意见和实施细则,小微企业的经营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小微企业的发展依然艰难,其中国家有关优惠扶持政策不能充分惠及小微企业,是当前应该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这源于一些政府部门存在“重大轻小”的思想和做法。一直以来,我国小微企业在财政补贴、市场准入、税收和信贷等方面,不能与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享有同等待遇。一些政府部门在发展问题上,对不同规模的企业存在观念偏差,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意识和重视程度明显不够。因此,对于小微企业的发展不能仅仅停留在解读的层面,而应该在加强制度配套和加大落实力度上下功夫。

我们要加大国家优惠扶持政策和相关配套措施的落实力度,切实做到将小微企业减税降负落到实处,作为拓展小微企业生存空间的战略推手,作为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政策导向。首先,建议将结构性减税的优惠政策覆盖到部分小企业和全部微型企业。这就需要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把对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且在适当扩大减征范围和提高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所得税的优惠面,使部分小企业和全部微型企业都能享受到结构性减税的优惠政策。其次,破除阻碍小微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政府各部门应该建立和完善落实优惠政策工作的考核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优惠政策要求的财税配套政策支持力度。另外,要完善各部门的信息交流渠道,构建关于小微企业的信息咨询和交流平台,落实国家关于小微企业的统计标准和各行业的准入标准等。再次,加大国家关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媒体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地打通小微企业获取相关优惠政策信息的渠道;要采取培训等手段让小微企业主和管理经营者深入了解国家政策,获知国家给予小微企业发展的利好措施,切实改变有些优惠政策和措施仅仅放在有关部门的桌子上,小微企业看不见更摸不着的现象。

2推进金融制度的创新力:破解小微企业发展瓶颈的重要举措

虽然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各金融机构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设立专门机构和部门以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但由于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是从个体经营发展起来的,存在资信普遍不高,经济实力较弱,管理制度不规范等问题,加上金融机构普遍存在发放贷款时过于注重风险防控,而对于贷款制度的创新缺乏积极的态度,致使众多小微企业获取信贷支持的概率很小,多数小微企业只能望“资”兴叹,唯有依靠自身积累或通过亲戚朋友、民间借贷方式来筹措资金。对于初创时期的小微企业起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合理性,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民间借贷的不稳定性与不规范性,由此带来的后续负面效应较为突出。2008年后由于金融危机的冲击,致使我国珠江三角洲和温州等地出现了大范围的小微企业倒闭潮,充分证明了小微企业在经济不景气时所表现出来的脆弱性。据中国商务部数据统计,我国65%左右的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25%左右的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10%左右的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来源于民间集资,有2/3的中小企业普遍感到发展资金不足。因此,小微企业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当前,我国现存的金融体制与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不适应是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现象的根本原因。我国目前的金融资源大多集中在国有商业银行,其规避风险和逐利性的特征决定其更愿意将信贷资金投向国有企业、大中型民营企业和政府性项目,而目前专门服务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还处于初始阶段,因此,金融体制的改革和金融制度的创新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破解小微企业发展瓶颈的重要举措。

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金融部门以及小微企业自身等多方面协同推进,配合施策方可解决。第一,进一步健全小微企业的资金扶持政策。政府要采取直接融资、财政支出、贷款援助等多种方式,给予小微企业的政策倾斜,构建完善的小微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体系。第二,进一步发挥国有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政府要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鼓励国有银行创新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调动对小微企业的贷款积极性。例如,天津市通过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贴资金池”,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难题。2015年天津将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财政补贴归结到一起,筹措了60亿元形成了资金池,科技、金融等部门帮助银行筛选企业。银行的贷款主要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如果银行发放纯信用贷款和首笔贷款,成了坏账,银行可从“风险资金池”中得到50%的补偿。这项新的政策极大地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第三,政府要积极引导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设立担保公司,特别是支持和鼓励经济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大公司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让担保公司下调对小微企业的担保业务收费标准。第四,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环境。积极发展一批专门针对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和中小银行;扩大金融领域对民间资本的开放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支持设立与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第五,提高小微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要通过各种方式引导和推动小微企业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财务制度,从而提升小微企业的资信度和融资能力。

3增强企业自身的内生力:夯实小微企业发展动力的根本出路

有一点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在全世界都是一个难题,特别是起步阶段的小微企业存在抗风险能力很弱、经营周期较短等特点,这就决定其经营得好,逐渐壮大;经营得不好,便被淘汰,这是市场经济中的普遍现象。因此,积极落实小微企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以此创建良好的经营环境,只是为小微企业提供健康发展的外部条件。对于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的积极扶持并非盲目支持,更非大包大揽。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视域中看待小微企业的发展,必须遵循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即“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也就是说,必须在遵循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培育小微企业实现自我突破,自身壮大才是根本出路。

优惠扶持政策和逐步健全的金融制度作为外因是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外部条件,而小微企业内部的自我革新是其发展变化的内因,内因是根据,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一定的作用。这就是说,激发小微企业的内在活力才是小微企业发展的核心。第一,改变小微企业陈旧的经营管理理念和家族式的管理模式。政府要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养和建立现代企业应有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第二,健全小微企业的财务制度。通过各种手段,加大对小微企业主或经营管理者关于财经法规政策的培训力度,使其内部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这是决定企业规范程度和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第三,政府要积极创建小微企业孵化基地,增强对小微企业的创业服务能力,另外,要用好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基金充分惠及小微企业,提高小微企业的成活率。第四,要在国家促进就业政策中所提供的培训补贴的基础上,积极创办对小微企业创业人员、从业人员的免费培训班,提升小微企业的创业能力和成功率。第五,政府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鼓励民众创业,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或者到小微企业工作,真正点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激情,提升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第六,完善小微企业的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传递、收集适合自身发展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为应用科研新技术新成果提供便利,切实提升小微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企业公积金政策篇4

关键词:金融危机;瑞典;企业所得税;财政政策

中图分类号:F813/8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5)03-0075-04

瑞典政府自2013年1月1日起将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6.3%调至22%,这是近二十年来瑞典进行的第三次税率调整、1993年其税率由30%调至28%,2009年税率由28%调至26.3%。而本次税率下调4.3%,降幅高达l5%,是后金融危机背景下瑞典政府积极实施“增长友好型”财政政策的一项重要改革,旨在全球化竞争中,提升瑞典国家竞争力,吸引投资,以实现经济增长。深入研究瑞典此次企业所得税改革的背景、内窬、经济基础及影响,将为我国更好地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开展公共经济管理提供借鉴。

一、瑞典企业所得税改革的背景

(一)对传统普享型瑞典福利模式进行调整

瑞典作为斯堪的纳维业福利国家最大的经济体,拥有呲界上最为完备、覆盖面最广的高水平社会福利制度。瑞典的第一大党社会自1932年起统治瑞典政坛长达66年,一手造就了“高税收、高福利”的瑞典模式。“瑞典模式”曾被视为普享型福利国家模式的楷模,但随着时问的推移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其负面效应也逐渐显现,主要体现在这一福利模式缺乏对工作的激励机制,缺乏对创业精神的鼓励,致使瑞典人成为欧洲最不愿意创业、最不具有创业精神的人。2006年瑞典温和联合党领导的中右联盟在大选中战胜以社会领导的中左联盟成为执政党,与社会以高税收支持社会高福利的传统发展模式不同,温和联全党提出“支持社会高福利,但温和减税”的执政理念,强调变“被动的失业救济”为“调动劳动的积极性”。“新的执政理念指导下,瑞典国内减税、降低失业金等一系列激励就业和创业的措施应运而生。这是瑞典此次进行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国内经济背景。

(二)瑞典为刺激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的需要

从国际背景来看,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快速演变成一场全球性的金融和经济危机,世界经济增速明显下滑,全球实际GDP增长率由危机前2002-2007年平均4.2%的水平降低至2009年的-l.1%瑞典不可能在此次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中独善其身而且瑞典是一个对外依赖程度较高的开放型经济体,随着金融危机的愈演愈烈,欧洲和世界各国低迷的经济发展态势增加r出口难度,使瑞典经济深受影响,M时金融危机对瑞典国内企业及个人的发展信心也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进而对国内的投资和消费需求带米不利影响。出口、消费、投资三大需求的同时下降必然导致瑞典宏观经济增长率的下降和失业率的增加。危机前后瑞典的GDP增长率与失业率指标如图l-2所示:

图l、图2表明,虽然瑞典的GDP增长率和失业率指标整体好于欧盟27国的平均水平,但金融危机发生后,瑞典的宏观经济指标与欧盟27国同样呈明显下行发展趋势。危机导致出口和投资需求下降,致使2009年瑞典的GDP增长率迅速下滑至-4.4%,较危机前2007年3.0%的GDP增长率下降7.4%,同时失业率由2007年6.1%的水平恶化为2009年的8.3%。虽然2010年GDP增长出现较大幅度的反弹,但2011年以后宏观经济再次陷入经济复苏的疲态。全球经济的发展前景被不确定性所笼罩,瑞典经济要想恢复到危机前的状态,可能需要数年之久。因而,在后金融危机背景下,促进经济的复苏和增长成为瑞典宏观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积极采取以促进经济增长为主要曰标的“增长友好型”财政政策是瑞典政府应对危机的必然选择。而企业投资被广泛视为实现经济复苏和经济增长的关键,氽业所得税是对企业投资和经济增长最不利的税种,因而通过降低企业的所得税负担为企业投资提供一个更为有利的外在经营环境成为瑞典政府“增长友好型”财政政策的优先选择。

(三)经济全球化下瑞典提升国家竞争力,吸引国际投资的需要

近十年,企业所得税下降达一国际趋势变得越来越明显、、随着资本国际流动的频繁,规模越来越大,促使经济投资所要求的收益率取决于国际金融市场的投资收益水平,投资者会通过比较不同国家投资项目的税后收益做出投资决策,即投资决策将直接受到各国企业所得税相对差异的影响。资本国际流动和各国在国际金融市场中吸引国际资本竞争的加剧必然对各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形成向下的压力。表l数据表明,2000年以来OECD国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总体呈下降趋势,2000年至2012年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算术平均值下降了7.15%。同期欧盟和欧元区国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也处于总体下降趋势,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算术平均值分别降低8.4%和8.3%。

从图3可以看出,2003年以前28%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曾使瑞典处于国际资本竞争的有利地位,然而,瑞典的同家竞争力越来越受到企业所得税税率整体降低的国际趋势的挑战。在过去的卜余年里,虽然瑞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000年的28%下调至2009年的26.3%,但1.7%的下调幅度远低于OECD国家、欧盟国家、欧元区国家平均7%以上的降幅,致使瑞典的相对企业所得税税率不降反升,致使瑞典处于国际资本竞争的不利地位。而刺激经济增长是瑞典宏观经济管理的首要目标,为此,瑞典不得不顺势而为,通过降低企业所得税率提升自身存国际金融市场中的国家竞争力,以吸引到更多的国际投资刺激本国经济的增长。

二、瑞典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内容、经济基础及影响

(一)瑞典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内容

瑞典政府和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同时,出台了一项重要的配套改革措施,即对企业集团内部负债融资利息的税前扣除做出限制性的规定。

与其他多数欧盟成员国一样,瑞典企业所得税税制规定允许负债融资的利息进行税前扣除,而不允许股权融资的成本进行税前扣除,这一规定使得企业普遍存在融资中的“负债偏好”,即在融资时优先选用负债融资而不是股权融资,特别是在高税率的国家。“负债偏好”导致企业更高的杠杆率,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表明过高的杠杆率,特别是金融机构高的杠杆率会导致严重的经济后果,因而“负债偏好”会带来融资的扭曲效应。“负债偏好”还会带来跨同企业集团利润转移的扭曲效应小同国家不仪企业所得税税率存在差异,负债融资的利息扣除规定也存在差异。因而,国际化经营的跨国企业集团具有很强的动机通过集团内部的利润转移和债务借贷行为实现集团总税收负担的最小化。如由位于低税率国家(或对负债利息税前扣除存在限制的国家)的企业借钱给位于高税率国家(或对负债利息税前扣除规定较为宽松的国家)的关联企业,则高税率国家(或对负债利息税前扣除规定较为宽松的国家)的企业所支付的负债利息可按一个高的法定税率进行税前扣除,降低其应税收入,进而从整个集团的角度降低所得税负担。

在实践中,一些跨国企业集闭甚至通过虚假的利息安排利用国际利润转移进行税收规避。跨国企业集团的做法小仪使瑞典的企业所得税面临税基被侵蚀的显著风险,降低政府的企业所得税收入,还会使诚实的居民为不诚实居民的逃税行为买单,违背税收公平原则,带来税收经济的扭曲效应。一个设汁良好的税收制度应当能够降低这种对经济的扭曲效应。为此,瑞典此轮税改在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同时,自2013年1月1日同步实施了“扩展的利息扣除限制原则”。根据该原则,瑞典政府取消r利息成本可以不考虑其目的余额税前扣除的规定,与企业集团内部贷款相关的利息成本小可以税前扣除。这一配套改革一方面可使瑞典在企业所得税税率下调的同时扩大征税的税基,降低税收收入减少的财政压力,另一方而将通过限制跨国企业集团利用利息成本税前扣除规定进行的过发税收筹划行为,促使国际经营的企业集团与其他企业之间在更公平的条件下展开竞争,减少征税行为川‘能带来的经济扭曲行为,同时兼顾税收公平和效率原则

(二)瑞典企业所得税改革的经济基础及政府对财政政策管理的基本立场

1.瑞典企业所得税改革的经济基础

据瑞典政府估算,此轮税改将使国家税收每年减少160亿瑞朗(约24亿美元),扣除其中将通过对企业集团内部负债利息实施更为严格的限制性规定获得补偿的约88亿瑞朗,其余约72亿瑞朗是瑞典政府此轮税改所需要承担的改革成本在政府财政支出刚性的情况下,税收收入的减少可能带来政府财政赤字甚至引发公共债务危机的风险。而瑞典实体经济的稳定性和公共财政的稳健性是实施此轮减税改革的经济基础。虽然金融危机发生后,与其他欧盟刚家一样经济发展受到危机的重创,仉瑞典的GDP增长率和失业率指标均好于欧盟27国的平均水平。同时,瑞典政府拥有强健的公共财政基础。首先从政府的财政收入来看,2011年瑞典的税收收入与GDP之比为44.3%,高于欧盟27国38.8%的平均水平,仅次于德国,是世界上税收收入与GDP占比指标第二高的国家,确保瑞典政府有大量町支配的财政收入来源,其次从财政支出来看,20世纪90年代,瑞典的公共支出占GDP的比重高达70%:近十余年通过采取适当削减社会福利支出,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等措施,瑞典的公共支出占GDP的比重已降低至50%左左右,政府财政支出的负担大为降低。财政税收税入的持续稳定和财政支出的进一步控制使得瑞典政府各年的公共财政能够保持基本平衡甚至略有结余。

金融危机发生后为促进经济增长,2009年至2012年瑞典政府在预算法案巾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致使2012-2015年可能出现暂时性的公共财政办字,但赤字规模占GDP之比预计最高为1.5%,未超过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3%的标准。同时,瑞典的公共债务与GDP之比约为40%,也远低于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60%的标准。可以说,瑞典是欧盟成员国中拥有最强大公共财政实力的国家之一,合理健康的公共财政为其推行此轮减税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经济基础。

2.瑞典政府对财政政策管理的基本立场

虽然瑞典具有较为强大的公共财政基础,但在瑞典政府积极实施“增长友好型”财政政策刺激经济增长的过程中,仍以相对审慎的立场力求保障公共财政的长期可持续性。瑞典政府将其财政政策管理的目标设定为“为较慢增长的经济提供财政激励,同时考虑到大的不确定性保持应有的安全边际”。因为瑞典政府认为考虑到全球经济形势的高度不确定性,保持充足的公共财政安全边际是维护公众信心,处理可能的更深的更长期危机的安全保障。如果金融市场、公众、企业对公共财政的长期可持续性和政府管理危机的能力失去信心,对瑞典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将远大于短期内过度刺激经济增长可能带来的暂时性效应。

(三)瑞典企业所得税改革的经济影响

瑞典2013年企业所得税改革至今时间尚短,尚无法准确给出量化指标确定其经济影响。但总体上瑞典此轮税改的效果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以“高税收”闻名的瑞典政府此次却采取了大幅“降税”的宏观经济刺激政策,该政策的实施向金融市场和社会公众传递出瑞典政府在后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希望通过实施“增长友好型”财政政策应对和管理危机的积极信号,对提振金融市场和公众信心具有积极影响,也对周边各国乃至欧洲积极应对金融危机起到较强的带动作用和激励意义。

二是改革后瑞典企业所得税税率在34个OECD国家的排名居第17位,处于居中的水平,略低于OECD国家2013年平均税率23.2%的水平,因而改变了税改前瑞典在国际金融市场中因为相对企业所得税税率较高因素导致的处于国际竞争的不利地位,有利于提升瑞典在吸引国际投资中的国家竞争力,改善瑞典的投资环境,增强瑞典对国内外投资的吸引力。

三是通过出台限制企业集团内部负债利息税前扣除的规定,降低了跨国企业集团利用负债利息税前扣除进行过度税收筹划和税收规避的空间,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税基被侵蚀的显著风险,降低了税务经济中可能的扭曲效应,使企业所得税的机制设计更为公平、更有效率、更具竞争力。

三、瑞典企业所得税改革对我国财政政策的启示

启示一:财政政策是应对危机、改善投资环境、实现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的一种重要的公共政策工具。瑞典此次税收改革切实为企业减轻税负,是瑞典政府运用扩张型财政政策工具积极进行危机管理的一次重要的公共政策管理实践。

启示二:采取以促进经济增长为主要目标的“增长友好型”财政政策是应对金融危机的必然选择。企业投资的复苏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企业所得税又是影响企业投资最关键的税种,因而在财政政策的实施过程中,降低企业所得税应成为一个优先的政策选择。

启示三: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一国财政政策的制定和推行必须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进行思考。此次瑞典企业所得税改革从国内背景来看顺应了国内福利制度改革和新的执政党温和减税的要求,但改革推行的更重要的初衷还是源于两大国际金融背景,即全球金融危机对瑞典出口、经济增长和就业造成的不利影响及全球企业所得税税率不断降低的大趋势。

企业公积金政策篇5

关键词:房地产;住房公积金;应对方案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22004001

1引言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制定、实施,是为了促进住房分配机制转变,逐步将实物福利住房分配转变为住房资金分配,以利于住房资金的周转、积累,最终形成个人、单位、国家共同解决住房筹资的合理机制。就目前而言,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日趋规范化,同时也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其基本保障了公积金的增值性、保值性、安全性。然而,从近年来的审计结果来看,住房公积金归集规模呈现出急剧膨胀趋势,与此同时也产生了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2当前住房公积金存在的问题分析

2.1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乏力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进行操作,银行负责储存,财政日常监督。然而实际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并未认真履行其职责,履职多流于形式,一些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甚至都未能保证每年一次管委会会议的正常召开。管委会的所有职责几乎全部由公积金管理中心代劳,从资金的归集、提取到发放贷款,再到购买国债、利益分配都由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手操办,这无疑会给公积金管理埋下隐患,加大管理风险。在住房公积金相关条例中,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必须接受社会公众、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然而这些监督几乎都为事后监督,在监督方式上也仅限于现场检查,未能对公积金运作全过程进行实时的监控,其监督作用十分有限,难以从根本上消除公积金管理隐患与风险,保障公积金安全。

2.2住房公积金欠缴、停缴、不缴现象普遍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具有社会性、强制性、工资性的住房基金政策,所有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国家机关、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单位、集体企业及其他企业)都应当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这是企业应当履行的义务。然而实际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基本上以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为主,少有非公有制单位(如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等)为员工缴存公积金。虽然在住房公积金相关条例中明确规定,对于未按规定缴纳公积金的企业,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予以经济处罚,然而申请强制执行,不但效率低、周期长,还会花费高额成本,所以这些都难以保证经济处罚的落实。

2.3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基数差异较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了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但是并未对最高缴存比例进行规定。在20世纪末期,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时,社会各企业、各阶层收入差距相对较小,在公积金缴存金额方面,没有太大差异。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社会各阶层人民的收入差距被逐渐拉大,出现了明显的两极分化,但是公积金制度并未及时作出调整,在同一地区,不同企业所执行的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差异较大,一些缴存基数高的企业,缴存比例也较高,公积金月缴存额差距在三四十倍的也很多见,这种现象会使不同单位职员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2.4公积金政策未能惠及低收入人群

住房公积金的基本出发点是解决居民建房、买房的资金问题,实现普通员工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买得起房”的愿望。根据公积金政策规定,职工在使用公积金时,不仅可使用公积金账户资金购买住房,还可以在贷款方面享受优惠利率。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的贷款者都是高收入人群,其贷款目的不是为了解决住房问题而是改善住房条件。对于有真正住房困难问题的人群,在房价的飞速增长下,其难以承担购房款、还款的经济压力而买不起房,在公积金贷款方面,由于其担保条件严格,对资金的安全性要求较高,所以一些公积金缴存基数较低的人群无法利用公积金获取贷款,更谈不上享受优惠政策了。总体来看,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扶贫功能正在逐渐弱化,其难以实现低收入人群的购房愿望。

3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应对之策

3.1完善管理体制,强化外部监督、管理

第一,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加以调整、完善,使公积金管委会的监督、决策作用得以全面发挥。目前,公积金管委会属于临时的、松散的组织,其决策能力弱,不具有实际掌控权,所作决策难以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切实执行。基于此,有必要把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建为常设机构,负责行业的行政管理与监督,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公积金运作,并服从管委会管理、监督,以解决管委会监管困难的问题。第二,完善外部监督、管理体制,将财经监督落到实处。财政部门在公积金管理工作中,其工作基本上仅限于审核管理中心管理费用预决算,并未对公积金提取、归集、使用等情况实施监督。银行考核机制都以吸收、储存为中心,对公积金管理中心这一大客户,银行职员都是唯恐怠慢,对于监管职责,基本上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整顿。

3.2扩大公积金覆盖面

首先,要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细化和改进,增强

其可操作性,可在条例中增加劳动合同相关法律依据。其次,要增强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权。在公积金归集方面,可借鉴其他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的归集手段,利用有效手段来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再次,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加强与劳动部门、财政部门、工商部门间的联系,实现资源共享,以便公积金管理机构及时掌握哪些单位没有缴纳公积金。最后,做好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的权利意识、法律意识,促进公积金制度的落实,从而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覆盖面。

3.3健全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对于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确定,要科学核定,制定公积金年缴存额上限,限定缴存金额,从而提高分配的公平性,缩小公积金缴存金额差距,矫正畸形、无序的分配制度。借鉴社保基金的征收办法,实现管理使用、征缴工作的分离开展,强化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对地方配套办法、制度加以完善,健全公积金缴纳办法,以免出现监管漏洞、税源流失。此外,公积金制度还应当适当向低收入人群倾斜。对于低收入人群、困难企业,可制定合理的倾斜政策,比如缴存最低额度。低收入人群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享受公积金贷款贴息优惠。对于从未使用、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人群,可在退休时给予一定的利息补助。

4结束语

住房公积金政策在我国实施十多年以来,虽然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但其也切实为部分城镇居民解决了住房资金问题,总体来说应当是功大于过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问题的凸显,说明了相关政策的滞后性、不完善性,因此,我们必须强化监管体系、扩大政策覆盖面、健全相关政策法规,从而真正解决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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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裴伶俊.浅谈如何加强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J].会计之友,2011,(24):8788.

企业公积金政策篇6

一、目前现状

住房公积金制度1991年在上海开始建立,随着我国房改的深入和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完善,1994年国务院将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房改基本内容全面推行,1999年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住房公积金制度步入法制化阶段,20__年,国务院修订《条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业务加快发展。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1993年成立以来,在《条例》精神正确指引下,始终执行“严肃纪律、严格监督、规范运作、强化服务、防范风险”的工作方针,严格遵循“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归集是基础,贷款是重点、核算是关键、制度是保障”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截止去年底,全市实缴存单位1197个,实缴存70855人,覆盖率分别占应缴单位和应缴职工的87%和85%,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21512万元,归集余额89658万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0612万元,贷款余额34262万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1854万元。20__年虽然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发展形势很好,但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较低,仍然是目前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度、广度还不够。在现实工作中,相当一部分职工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对《条例》不太了解、不太关心,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性质、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一些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认识水平偏低,住房公积金政策还没有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面推行。

2、住房公积金归集面窄、覆盖率低,发展不平衡。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做得比较好,缴存率达到100%,缴存比例由7%提高到10%,同时扩大了缴存基数,为全市公积金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国有大中型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率为65%,非公有制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率仅为6%,而且缴存比例偏低,大部分是5%—7%左右,只有个别企业达到10%以上,有的个别企业按5元、10元、20元不等的标准进行缴存,有的甚至只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缴存的现象,还有相当一部分单位没有参加到制度中来,造成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还比较困难,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明显制约着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的扩大,严重存在缴存难、不愿缴存的现象。青铜峡市乡镇卫生院到目前为至还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不仅直接影响到乡镇卫生院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拓面造成了一定影响。另外,一部分垄断行业为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较高,有些企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较低,又在找理由停缴、缓缴,形成了明显的落差,造成了缴存不公平的问题,使不少非公有制企业的中低收入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低收入职工购房能力差,缴存额低,很少享受低息贷款优惠政策,存在利益受损问题。同时,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个别单位欠缴、停缴或不按规定比例和基数缴存等现象也比较普遍。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制度就不能为多数职工服务,其制度的功能就无法广泛、持久地实现。

3、行政执法力度不强,使一些工作抓而不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已实行多年,但仍有部分单位有条件建缴而不建缴,部分企业消极观望,特别是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强硬抵制缴存住房公积金。虽然《条例》中规定了罚则,但实际工作中行政执法难以组织实施,形同虚设,处出瘫痪状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缺乏专门性、系统性的程序和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手段和必要的检查审核权、调查取证权。管理部门仍然依靠政策、行政命令与指示办事,处于“软法”阶段,执行的权威性不高。无形之中为有的人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找到了十足的理由。当企业以效益差、不具备条件为由打“球”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没有权力去企业查帐核实,罚款更是乏力。正是由于还没有建立健全完整的行政执法体系,缺少强有力的法律支撑,行政执法强制性不足、力度不大,执行起来比较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很难通过法律救济途径得到保障,对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党和国家关注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家为解决住房问题而建立的一项公共住房政策,事关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只有在制度扩面上做文章、下功夫,才能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更好发展,才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更大作用。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引导机制。围绕提高广大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思想认识,全面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工程,全方位、大范围、多形式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大意义,全面介绍有关政策和法规,让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向缴存或未缴存的职工宣传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在住房贷款上的优惠政策,宣传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给自己带来的益处;二是提请人大代表宣传,让他们关注监督执行这一制度,代言群众呼声;三是向财政、纪检、审计、工会、社保、经委等重要职能部门宣传,形成职能联动机制;四是通过电视、网络、报刊、横幅标语、宣传菜单等方式,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宣传,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权利和义务,强化单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责任意识和职工的维权意识,让更多的职工了解公积金政策、享受公积金带来的实惠,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植根于民、惠及千家万户。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民生保障制度,它的使命是让更多普通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或改善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要实现这一目标,扩大制度覆盖面是基础,也是重中之重。《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社会管理。因此,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维护城镇职工的合法权益,还需要各级政府的全力支持。

2、强化归集工作,扩大覆盖面。归集是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前进的基石,是整个住房公积金体系的核心。所以要想扩大归集工作,必须在归集工作上功夫、求突破、寻发展,才能不断扩大归集面和覆盖率,寻求新的增长点。一是积极研究,努力挖掘归集增长点,要在维持并提高原有住房公积金归集面的基础上,认真排查,查找漏洞,梳理归集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选准突破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归集覆盖面,努力实现归集工作新的增长点。二是要抓住《劳动合同法》施行的契机,积极协同劳动、人事、工商、税务等部门,及时掌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设立、登记、分立、重组等情况,督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尽可能将应建未建的单位纳入缴存轨道。三是考虑大多数单位经济困难,采取降低门槛的方式,不论缴存比例和额度,只要缴交可以进入,试行先进入,后规范的管理模式。四是许多单位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时,由于经济发展问题,缴存比例较低,经过几年努力,经济状况有了好转,有了规范缴交的愿望和可能。在要求其提高缴存比例,并允许将以前少缴部分补足,试行先低存、后补缴政策,逐步实现覆盖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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